我县加快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

发表时间:2018-06-22  来源:德清新闻网
 

  |记者唐玲

  如何让各校教师“动”起来,让师资力量更均衡?近日,我县出台了《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工作实施意见》,对“县管校聘”工作进行了详细规定。

  何为“县管校聘”,准确的说是编制和岗位都将统一交由县教育局统筹,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和班额情况,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各校编制、岗位,以促进教师流动,激发教师活力,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均衡、优质、健康发展。

  记者从实施意见中看到,每个学校根据教育局核定的编制和岗位数,自行科学制定学校岗位设置方案,开展岗位竞聘。学校“试岗竞聘”工作小组,科学合理地设置岗位结构,明确岗位名称、岗位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岗位工作量等,通过教职工申请报名,组织竞聘。竞聘结束后,县教育局将统一公布各校的空缺岗位数和选聘公告,落聘人员进行跨校竞聘。

  以某中学共有30个教学班,以语文课时标准为例,该校语文教师需配备15名,则语文岗位可设置15个,多余的教师则需要转岗到教辅、工勤技能岗位,落聘后到其他学校进行跨校竞聘。缺少就推出岗位,用于其他学校落聘教师竞岗,以此优化学科结构,优化师资配置。对跨校竞聘后仍未上岗的教师,县教育局根据实际教育教学工作情况进行适当的组织调剂,未竞聘上岗且不服从调剂的,则在原工作学校待岗培训。

  其中,“以人为本”为意见的一项重要原则:对接近退休年龄的教师、经组织选派参加支教的教师、处于孕期和哺乳期的教师以及患重大疾病的教师,原则上在原聘用学校续聘。同时,对没有竞聘上岗且不服从调剂的教师,也不是简单地一推了之,而是给予在原工作学校12个月的待岗培训期,其间保障发放基本工资和不超过50%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当然,不合格的待岗人员,则要实行教师退出机制,学校可按规定程序解除聘用合同。

  据了解,推进教师交流轮岗、统筹配置师资是各级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主要手段。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文件明确提出,将全面推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2016年,省教育厅、省编委办、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争取用2~3年时间在全省全面建立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制度。我县这一工作于2018学年在公办义务段学校和普通高中试点,2019学年全面实施。

主办单位:德清县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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